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党群工作  教学科研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教学成果  招生就业  学团工作  合作交流 
  • 荣誉称号评选制度


    日期:2018年12月13日   访问次数:

    荣誉称号:

    评选条件

    评选时间

    【学年/学期】

    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标兵

    ≥2次优生/优干

    学年

    10人(竞争性的)

    优秀学生干部

    学绩不低于75,体育不低于75,无挂科,优先考核为A

    学期

    30%

    优秀团员标兵

    学绩不低于80,单科不低于75,综评前20%

    学年

    学院一个(分配的)

    优秀团员

    学绩不低于75,单科不低于70,综评前25%

    学年

    8%

    优秀团员干部

    学绩不低于75,单科不低于70,综评前25%,团支部成员之一

    学年

    30%

    (三人中)

    优秀学生

    学绩不低于80,单科不低于75,有拓展性加分

    学期

    20%

    优秀毕业生

    四年无挂科,至少获得2次优生或优干称号

    大四上学期

    最多本届毕业生的10%

    先进班集体

    /

    学期

    25%(12个中)

    省级先进班集体

    一学年有2次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

    学年

    /

院办公室电话:0531-80687523    招生就业电话:0531-8068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