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为坚持认证引领,建立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保证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常态化,现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范围
各专业2020春季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评价周期
一年一评。
三、相关要求
1.各专业和全体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质量标准)和《工程机械学院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意见(机械办发2019-5)》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以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分析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实现课程教学持续改进。
2.全体任课教师应在课程期末考核结束后3周内完成《课程质量报告》(模板见附件)并于下学期开学2周内进行归档。
工程机械学院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