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工程机械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分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与考核。教职工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率不低于85%。
(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没有被司法机关直接查处的案件。
二、责任方式
(一)以责任承诺的方式签约,此“责任书”对责任人具有约束力。
(二)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 思想教育
1、分党委及时传达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
2、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并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
3、分党委要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活动及反腐倡廉的基础知识测试。
(二)制度建设
1、在制定工作计划中,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分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坚持做好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3、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
4、分党委坚持开好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戒勉,防患于未然。
(三)责任实施
1、努力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重要项目的决策、大额资金的运行,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作用。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坚持择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决做到遵守财经纪律、资金运作规范、收支帐目公开、严禁设立“小金库”。
3、建立案发部门领导报告案情、分析原因和落实整改措施的责任制度,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四、责任考核
(一)分党委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予以总结。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
学校党员干部若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要求,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有关奖惩条例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