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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机械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洁的规定


    日期:2015年05月19日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搞好工程机械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建设,特做如下规定,望全体班子成员严格遵照执行,并请领导和广大群众检查监督。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和交往中特别注意维护教师、党员的形象。

    2、严禁在招生、分配、人事调动、干部任用、职称评定、组织发展等工作中以权谋私、行贿受贿。

    3、在对外交往及接待工作中,提倡节俭。接待对象、规格由党政联席会议或院长确定。未经研究同意,个人邀请人员来校活动,费用由个人负担。

    4、党政领导外出公差、开会、学习等活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超标准花费一律由个人负担。

    5、党政领导在参与经济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各种形式的佣金、回扣及礼品。

    6、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各项开支均须主管领导审批,重大开支要集体研究,不得越权审批。

    7、党政领导要认真搞好廉政建设,克己奉公、不谋私利,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定,自觉遵守群众监督。

    8、党政领导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9、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总结勤政廉政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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