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基层党支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激发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字〔2018〕11号)内容,制定本办法。
窗体底端
第二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对象为全院基层党支部。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遵循原则
(一)把党支部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考核评价党支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作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六个方面的建设情况,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院服务师生、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全力推进学校“1245”攻坚行动和实现“交大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监督考核相结合制定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和开展考核评价工作,通过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切实把握党支部工作实情,推进党支部工作建设,提升党支部工作实效。
(三)坚持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作为考核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支部做到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通过考核评价不断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作用,提升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基础项目、加分项目、否决项目三个方面。其中,基础项目包括6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量化总分为100分。否决项目为一票否决内容。
第五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重点为领导班子是否健全有力、制度建设是否执行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广大师生是否满意等。
第三章 考核评价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由学院分党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工作考核,主要程序如下:
(一)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具体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工作一般在每年1-2月进行,对党支部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做出评价。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由党支部自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学院分党委考核三个环节构成。
(二)党支部自评。党支部根据学院分党委要求,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情况。结合每年底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汇报年度支部工作,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测评。
(三)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学院分党委每年组织1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现场述职比例不低于70%,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进行现场测评,测评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
(四)学院分党委考核。学院分党委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成立若干考核小组,组长一般由党委委员担任,组员一般由各党支部委员组成,对分别组成教工党支部考核组和学生党支部考核组,考核组成员一般由党委委员组成,必要时可适当扩大。考核组采取互查的方式,以查阅党支部工作记录、资料、台账和现场走访为主,根据需要可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用
第八条 党支部自评情况占10%,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情况占20%,学院分党委考核情况占70%,在此基础上,确定党支部工作考核总分。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考核评价结果为“好”,75-89分的,结果为“较好”,60-74分的,结果为“一般”,60分以下的,结果为“差”。
第九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经学院分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学院备案。
第十条 考核评价结果为“好”的党支部,作为申报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好”的党支部,学院分党委要指出不足,指导帮助改进工作和提高水平。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和“差”的党支部,学院分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指导和帮扶,并指导和督促党支部做好整改提升。
第十一条 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确定为“差”:考核当年,党支部书记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6个月及以上没有开展党内活动的;党支部工作凌乱,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涣散,党员意见突出的;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低于60%的;教工党支部中,存在师德败坏的教师党员的。
第五章 考核评价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考核评价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始终保持党支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第十三条 学院分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使考核评价工作成为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升水平的过程。
第十四条 学院分党委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向党支部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院分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工程机械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工程机械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
3.工程机械学院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4.工程机械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工程机械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基础项目(量化总分为10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一、 基本 组织 (13分) |
(一) 组织 设置 |
4分 |
支部班子能发挥带头作用 |
1.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党性强、素质高,岗位职责明确,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内部团结,形成合力;(0-2分) 2.主动与学院分党委沟通换届情况,提前1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按期换届选举规范;(0-1分) 3.支部班子成员学习意识强,在学习培训活动中表现良好,能发挥带头作用。(0-1分) |
(二)支部 建设 |
5分 |
支部工作规范,支部管理到位 |
1.支部工作计划合理、总结及时,推进各项工作有措施;(0-1分) 2.支部工作规范有序,条理清晰,运行顺畅;(0-2分) 3.党组织关系管理到位,组织关系接转及时,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到位。(0-2分) |
(三) 档案 管理 |
4分 |
支部档案、材料管理规范 |
1.支部党建工作管理台帐的各类材料完整、真实、详细、准确,工作材料转接手续完备、规范;(0-2分) 2.党员信息准确、完整,党内各项统计信息准确,党员基本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清楚。(0-2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二、 基本 队伍 (15分) |
(一)书记 素质 |
3分 |
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有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
1.支部书记责任心强,切实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主动谋划支部工作,抓好支部建设;(0-1分) 2.支部书记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绩突出、威信较高,起到表率作用;(0-1分) 3.支部书记能团结党员和师生,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0-1分) |
(二)班子 建设 |
3分 |
党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团结协调 |
1.按照党章和党建工作标准成立支部及选举支部委员会,规模合理,组织架构完整;(0-1分) 2.合作顺畅,能围绕学校及学院中心工作,有效开展党建工作,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0-1分) 3.在党员和师生中有凝聚力和影响力。(0-1分) |
(三)业务 能力 |
3分 |
党务工作规范、有序、有亮点 |
1.党务人员数量充足,能够保障支部工作有序开展;(0-1分) 2.党务人员熟悉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能够做好党员接收、培养、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0-1分) 3.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0-1分) |
(四)党员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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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党员档案完整,发展程序规范,党员质量优良 |
1.党员发展台账及党员档案完整,党员发展工作能按计划完成;(0-1分) 2.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注重政治合格,入党动机端正;(0-1分) 3.重视在优秀大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和优秀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做好常态化联系指导,加强谈心谈话,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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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党员 教育 |
3分 |
重视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
1.开展入党启蒙教育,端正入党动机;(0-1分) 2.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培训,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和党性修养;(0-1分) 3.按期召开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考察会议,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等党员考核、评价会议。(0-1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三、 基本 活动(20分) |
(一)两学 一做 |
4分 |
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教育作用明显 |
1.党课教育常态化,党员每年学习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支部学习有考勤、有记录;(0-1分) 2.党员学习教育形式灵活多样,通过三会一课、示范培训等形式以及学习强国等平台,做到党员学习培训有举措、有进展、有效果;(0-2分) 3.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员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作用发挥好;(0-1分) |
(二) 校风 建设 |
4分 |
强化师生党员道德建设 |
教工党支部经常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每位教师每年参加师德学习教育不少于10个学时;学生党支部经常开展学风考风教育活动。(0-4分) |
(三)支部 立项 |
4分 |
积极推进支部“六个一”建设 |
1.支部的“六个一”材料(其中之一)被作为学院或单位典型报送到学校;(0-2分) 2.积极参与党支部“六个一”活动,认真组织策划,带领支部党员通过“六个一”活动服务社会、奉献自我;(0-2分) |
(四)共建 共创 |
4分 |
共建支部新貌,共创党员新风 |
教师党支部之间、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之间、教师党支部与校外党支部之间开展“共建共创”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0-4分) |
(五)主题 党日 |
4分 |
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内容 |
1.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0-2分) 2.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社会调查、技术帮扶等社会实践活动。(0-2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四、 基本 作用 (20分) |
(一) 模范 榜样 |
3分 |
树立先进典型,树立先锋形象 |
1.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0-1分) 2.设立党员“先锋岗”、“服务站”等,引导师生党员在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0-2分) |
(二) 思想 教育 |
4分 |
加强师生理想信念教育 |
1.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教育师生,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0-2分) 2.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将思想引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0-2分) |
(三)引领 带动 |
4分 |
引领带动广大师生形成强大正能量 |
1.引领带动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教师党支部团结带领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党支部积极参与班级、年级、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引领优良班风学风校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0-4分) |
(四)服务 师生 |
6分 |
积极为师生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
1.立足支部工作和党员岗位实际,主动关心师生各方面情况,正确处理师生间的矛盾;(0-2分) 2.联系帮扶、关心关爱困难教师和学生,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0-2分) 3.积极开展社会公益等活动,履行社会责任。(0-2分) |
(五)团结 凝聚 |
3分 |
带动广大师生凝聚在党组织周围 |
1.引导师生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领师生广泛参与学校事业改革发展;(0-2分) 2.以支部党建带动所在单位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0-2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五、 基本 制度 (20分) |
(一)党员 管理 |
7分 |
规范党员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
1.教育党员按规定按标准交纳党费,及时上缴党费;(0-4分) 2.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党员作用充分发挥;(0-3分) |
(二)党员 服务 |
6分 |
保障党员权利,完善帮扶机制 |
1.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激励党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积极开展服务、帮扶、慰问等活动。(0-3分) 2.建立党员与师生结对制度,鼓励党员学术带头人与青年教职工结对子,党员与学业优秀的学生结对子,发挥“学术导师”和“政治导师”作用,引导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为党员队伍注入新动力。(0-3分) |
(三)党内 监督 |
3分 |
严格党的纪律,健全党内制度 |
每学期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支部工作,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党员每年向党支部汇报1次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0-3分) |
(四)党内 生活 |
4分 |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规矩 |
1.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若有设),每季度组织党员至少听1次党课,每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每月将“三会一课”情况报上级学院分党委,“三会一课”有记录、效果好;(0-2分) 2.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0-2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六、 基本 保障 (12分) |
(一)经济 保障 |
5分 |
科学管理党建经费 |
1.及时收缴党费,规范使用党费,党费管理到位,党费收缴凭证、账目清晰、准确,促进党务政务公开;(0-3分) 2.基层党建经费管理到位,使用规范。有经费自主支配权的单位要按不少于学校下拨基层党建经费的50%配套本级党建经费。(0-2分) |
(二) 人员 保障 |
4分 |
落实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
1.对支部兼职党务工作者建立工作量考核、评优激励机制。(0-4) |
(二)场所 保障 |
3分 |
完善基础设施,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
规范建设党建工作阵地,有党员活动室、会议室,活动场所布置规范。(0-3分) |
二、加分项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工作 业绩 (10分) |
工作 成效 |
5分 |
党建工作业绩突出,党组织和党员获得上级党组织表彰 |
1.结合实际抓党建,形成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党建工作亮点、党建工作品牌;(0-2分) 2.党员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多,受到校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得到校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0-3分) |
推动 发展 |
5分 |
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
党支部组织力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在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科学文化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和学习以及重大活动中成绩显著,取得显著性成绩和突破性成果,有力促进学院中心工作发展。(0-5分) |
三、否决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确定为“差”) |
1.考核当年,党支部书记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2.6个月及以上没有开展党内活动的; 3.党支部工作凌乱,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涣散,党员意见突出的; 4.在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低于60%的; 5.党支部中,当年出现因师德师风、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受到受党纪校纪处分的党员。 |
附件2:
工程机械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议结果汇总表
( 年度)
学院分党委(盖章): 填报人:
分党委书记(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党支部 书记姓名 |
党支部 工作考核总分 |
党支部 工作考核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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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结果:“好”( )个、“较好”( )个、“一般”( )个、“差”( )个 |
附件3:
工程机械学院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教师党支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字〔2018〕1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优化党支部设置
1、规范党支部组建方式。凡有正式教师党员3人以上的系(教研室),均应建立教师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合理控制教师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50人以内,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合理划分党小组。
2、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积极探索教师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业务工作的原则,设置教师党支部。
3、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教师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一般为3年。坚持按期换届,未经上级党委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分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配强党支部班子
1、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系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应兼任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2、强化支委班子建设。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以及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若干人。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加强对支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养,强化支委意识,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统筹规划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青年教师、告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实行发展党员指标单列。把工作重心前移到写入党申请书前的关心和引导上,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条件成熟的及时确定为党组织发展对象。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落实落细培养考察工作。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教师,党支部要在1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加大跟踪培养的力度。对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委员或在群众中有影响、有声望的党员专家教授担任培养联系人,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1、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上报学院分党委备案,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末报上级党组织。要精心设计“三会一课”主题和形式,注重政治学习、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创新落实“三会一课”的载体平台、活动形式,着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2、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年度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主题”。突出政治功能,坚持把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摆在首位,在活动的主题设计、内容安排、组织形式等方面充分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精心设计主题,坚持需求、问题和效果导向,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最大实践;丰富活动内容,坚持贴近中心、贴近党员、贴近群众,重点围绕政治理论学习、助推中心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方面开展活动;创新活动形式,紧扣活动主题,通过邀请党史以及党建专家学者、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讲党课,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党建工作示范点等进行现场教学,开展技能比武、任务攻坚等方式,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增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规范活动程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提倡在会场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建立健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
3、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教师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教师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劝其退党或除名。
5、落实谈话谈心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支部委员与党外教师必谈,每类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支委会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师生约谈。注重对教师党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深化“五必谈”机制,即党员“在工作和职务变动时、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时、思想出现波动时、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后”必谈。采取针对谈、重点谈、反复谈等多种方式,努力增强谈心谈话效果。
五、强化党员管理服务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按规定做好新转入党员的材料核查、信息登记和组织关系接收工作,做好转出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确保每名教师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教师党员的教育管理,按规定做好保持联系和党籍管理等工作,出国(境)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党员,在出国(境)前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回国(境)后及时办理恢复党籍手续;在国(境)外定居的党员,需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2、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教育党员要按照规定标准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准确登记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按规定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党费。
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服务队”等,教师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积极投身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师党员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贯穿专业课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等过程。联系帮扶、关心关爱困难教师和学生,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附件4:
工程机械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生党支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字〔2018〕1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规范党支部组织建设
1、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专业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50人以内,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合理划分党小组。
2、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一般为3年。坚持按期换届,未经上级党委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支委班子。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以及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若干人。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严格教育培养工作
1、落细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支部进行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2、从严从实发展对象培养。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责任。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3、严格规范预备党员教育。及时将学院分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况。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4、扎实开展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科生、专科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教育引导学生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
四、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认真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1、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听1-2次党课。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上报党组织备案,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等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于每学期末报上级党组织。要精心设计“三会一课”主题和形式,注重政治学习、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创新落实“三会一课”的载体平台、活动形式,着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2、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年度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主题”。突出政治功能,坚持把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摆在首位,在活动的主题设计、内容安排、组织形式等方面充分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精心设计主题,坚持需求、问题和效果导向,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最大实践;丰富活动内容,坚持贴近中心、贴近党员、贴近群众,重点围绕政治理论学习、助推中心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方面开展活动;创新活动形式,紧扣活动主题,通过邀请党史以及党建专家学者、党员领导干部、优秀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讲党课,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党建工作示范点等进行现场教学等方式,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增强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凝聚力;规范活动程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提倡在会场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建立健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
3、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1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督促学生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学生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劝其退党或除名。
5、落实谈话谈心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必谈,每类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支委会成员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学生约谈。
五、强化党员管理服务
1、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按规定做好新转入党员的材料核查、信息登记和组织关系接收工作,做好转出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确保每名学生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按规定做好保持联系和党籍管理等工作,出国(境)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党员,在出国(境)前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回国(境)后及时办理恢复党籍手续。
2、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教育党员要按照规定标准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准确登记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按规定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党费。
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引领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学生党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联系帮扶、关心关爱困难师生,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为学校发展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