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条例
为加强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包括以下部分:
一、值班安排
1、办公室日常值班由秘书处统一安排轮值,根据轮值表实施。
2、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安排人员值班。
3、值班调换,个别人员特殊原因须临时调换值班日期,需提前1-2天找好替换人员,并向秘书处报备,并做好记录。
二、值班要求
1、学生会办公室每天由两名同学进行,严禁迟到、早退,值班人员需恪守岗位,不得擅离办公室。
2、按时出勤并在出勤记录本上签到。
3、值班人员需管理好办公用品,爱护公共财物,遇重要情况需及时向老师汇报。
4、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班,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值班者,须事先向老师提前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缺班。对无故缺班者,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故缺席四次者,则取消其学生会成员资格。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禁止在值班期间的休闲性活动。不得乱翻文件资料,不得乱动他人私有物品,手头物品应及时放回原处。
6、办公室内要保持清洁,任何人不得乱扔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7、值班人员每天轮流打扫办公室,定期大扫除,垃圾需清扫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学生会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走廊卫生。具体要求有:A、整理室内物品 B、擦桌椅 C、扫地,倒垃圾 D、其他机动任务。
8、人员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举止得体,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记录。
9、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保持办公室清洁,整理文件,并关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