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学院党建工作制度
目 录
第一章工作职责... 1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工作职责... 1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2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3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委员岗位职责... 4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保密委员岗位职责... 5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6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6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青年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7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统战委员岗位职责... 7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群工委员岗位职责... 8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8
工程机械学院党支部及支部委员职责... 9
第二章会议制度... 13
工程机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3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会议制度... 18
第三章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23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工作责任清单... 23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党建任务清单... 29
第四章工作制度... 33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33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谈心谈话制度... 34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37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39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三会一课”制度... 40
工程机械学院选拔任用“党建导师”工作制度... 44
工程机械学院选拔任用“党支部助理”工作制度... 45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46
工程机械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7
工程机械学院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 50
工程机械学院党员教师行为规范... 52
工程机械学院学生党员行为规范... 58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关于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的决定... 60
工程机械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65
工程机械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办法... 70
第五章廉政建设... 78
工程机械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办法... 78
工程机械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洁的规定... 81
工程机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82
... 82
第一章工作职责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工作职责
学院分党委负责本学院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抓好中心组学习;
二、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支持本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组织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四、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负责本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本学院各级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
七、负责学院干部队伍及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负责做好分党校工作;
九、负责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十、负责做好本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统战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主持分党委工作。负责学院干部队伍及人才队伍建设;主持分党委会议和分党委党员大会。
三、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负责学院党建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所属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抓好本单位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及学院分党委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和领导党支部抓好党员和师生的理论学习及重大政治活动,及时掌握、分析党员和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六、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七、做好学院分党委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组织中心组的学习,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内部团结,充分发挥学院分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
八、会同学院行政领导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和评优评先工作及学院师生员工有关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
九、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会同学院行政领导做好学院各项安全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一、在学院分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配合、协助分党委书记认真完成学院分党委的各项工作。
三、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各项工作方针,组织起草、制定本学院学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建立并实施学生工作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四、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学院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领导学院分团委和学生会开展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共青团和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六、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入学教育、形势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毕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日常教育;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开展经常性思想调研,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七、负责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负责安排和落实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综合测评、评优奖惩、特困生认定和勤工助学等日常管理工作。
八、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管理的相关工作,及时组织上报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报表及统计数据。
十、完成学校、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委员岗位职责
一、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认真组织、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分党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具体工作中去。
三、了解掌握学院分党委及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状况,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特别是在中高级知识分子和青年教职工以及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
四、协助学院分党委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协助学院分党委和校党委组织部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
五、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把保证、监督作用贯穿到学院行政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六、指导、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团学联、研究生会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丰富师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
七、积极宣传我院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以及在学习和生活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与先进事迹,积极宣传我院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树立勇于进取的良好形象,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八、党委委员之间要经常沟通情况,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重大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应主动、及时协商解决,在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上,要明辨是非,明确主张,要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要敢于坚持原则和立场,勇于维护团结和稳定。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保密委员岗位职责
一、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要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二、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分析研究发生泄密事故的规律性,做好防范工作。
三、协助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分析本单位出现的各种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基层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与督促党支部、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党委和支部换届改选的组织工作。
二、了解并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并整理党员中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分党委会提出表扬与奖励的建议。
三、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四、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分党委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工作。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分党委宣传工作,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与任务,结合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负责学院分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和校党委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安排学习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全体党员教师专业发展。
三、围绕学院分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
四、根据学院分党委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宣传活动。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青年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上级党委和校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对学生会的工作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关心团干部的成长,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有力助手的作用。。
二、指导学院分团委和教工团支部工作。指导分团委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四、组织分党委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党员、青年教师文化精神生活。组织党员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和校党委组织的各项文体艺术活动。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统战委员岗位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二、掌握统战政策并具体落实,关心统战对象,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到“政治上尊重,业务上支持,生活上关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四、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和信息,经常向学院分党委和校党委汇报学院统战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议。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群工委员岗位职责
一、按照学院分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各项集体活动。
二、及时了解群众思想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做好和谐创建工作。
三、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及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和政治工作。抓好老龄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分党委纪律检查及监督工作,做好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负责学院分党委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向党员传达上级纪委重要文件、规定和通报,经常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及时汇报和查处党员违纪问题。协助搞好师德建设。
三、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受处分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
工程机械学院党支部及支部委员职责
为规范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党支部的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主要职责。
一、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抓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抓好党员理论武装,做好党员工作。要认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学习宣传贯彻学校党委、学院分党委和本支部的决议。搞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
2.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党内思想汇报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
(1)教工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党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带头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政治责任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学生党支部要带头上好思想政治课,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员意识,努力学习,遵守法纪,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管理党支部要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党员不断增强管理育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起为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进行培养;认真执行定期考察、入党前进行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做法,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支部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1)教工党支部要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经常与教研室主任沟通情况,对教研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本教研室的重要问题。
(2)学生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建立党员联系学生制度和汇报制度,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主动地帮助和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
(3)管理党支部要深人基层联系群众,切实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支持和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党支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1.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 组织党员和群众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2) 负责召集和主持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并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 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4) 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2.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的管理工作,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5)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6)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3.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围绕上级党委的工作重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做好本支部各项活动的信息整理上报工作。
(5)根据党支部实际工作的需要,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章会议制度
工程机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机制,推进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学校《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鲁交院党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山东交通学院工程机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学院党政领导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学院党政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认真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学院议事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系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暂行规定(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党政领导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学院分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行政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委的监督。党政之间要明确职责,协同合作,合理分工,形成合力,有效形成学院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三条建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以领导碰头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一般一周或两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分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院长(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一般应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安排分工会主席、分团委(团总支)书记、教工党支部书记、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党政联席会议应在党政主要领导均到会时召开,到会者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出席会议的成员若少于三分之二,会议应改期进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会议召集人、主持人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七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是指涉及教学院(部)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学院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传达学习学校党委、行政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指示,研究本学院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定的措施和需要向学校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研究本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综合治理等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
(三)研究本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和外事工作等重要事项;
(四)研究本学院内设机构的设立、撤并以及职权范围内的管理(业务)干部的聘任与解聘等事项;
(五)研究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学科带头人培养、职称评聘、教职工考核与奖惩等工作;
(六)研究本学院的办学资源调配、年度经费预算、大宗资金使用、收入分配、科研开发创收以及开支等重要事项;
(七)研究其它虽未列入,但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第八条党政联席会议要严守纪律,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讨论中的细节和尚未做出决定的问题。对作出决定的事项,在没有正式实施之前也不得向外泄露。
第九条党政联席会议实行回避制度,讨论的议题如涉及会议成员本人或其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时,该成员必须予以回避。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十条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及会议主持人由书记、院长(主任)在会前协商确定,根据不同事项分别由书记或院长(主任)主持会议,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会前要作好准备工作,除临时召集外,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要提前2天送参加会议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凡提交会议的议题,有关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第十二条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
第十三条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事项、议题由分管负责人事先充分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班子主要领导要主动交换意见,开会之前,一般应协商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或意向。
第十四条党政联席会议在研究讨论问题时,分管的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要讨论的事项,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第十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应逐一表决,且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若某些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应缓作决议,进一步调研、充分协商后再讨论决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可请示学校党委或行政领导予以指导。
第十六条党政联席会议要有详细的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与会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后由主持人负责向其通报会议及决议情况。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为维护会议决议的严肃性,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出的决定,必须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实施中如需调整则应重新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按照院(部)党政各自职能及党政班子成员的分工落实到人,由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并负责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复议。
第二十条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后,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团结教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和落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学校党委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工程机械分党委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学院分党委会议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使学院分党委会议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山东交通学院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学院分党委的组织建设,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系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规则暂行规定(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分党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把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完善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建立学院分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召开分学院分党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四条学院分党委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遇有重要事项随时召开。
第五条学院分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缺席时,由指定的副书记或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学院分党委会议一般应在全体委员到会时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须向召集人请假;出席会议的委员若少于应到会三分之二时,会议应改期进行。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前提出。
第七条学院分党委会议议事范围:
(一)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定的具体措施;
(二)听取本单位改革与发展以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行政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中重要事项情况的通报,并提出建议;
(三)研究分党委和党支部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等问题;
(四)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
(五)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并负责政治审查;
(六)研究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校党委提出建议;
(七)研究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教育培养措施;
(八)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改革、发展与稳定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
(十)研究学院分党委联系范围内的其它问题。
第八条学院分党委会议要严守纪律,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讨论中的细节和尚未做出决定的问题。对作出决定的事项,在没有正式实施之前也不得向外泄露。
第九条学院分党委会议实行回避制度,讨论的议题如涉及会议成员本人或其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时,该成员必须予以回避。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十条学院分党委会议的议题由书记与副书记或学院院长(党委委员)沟通、协商确定。其他委员也可以事先向书记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经书记与副书记或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协商后确定。
第十一条会前要作好准备工作,除临时召集外,学院分党委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要提前2天送至各党委委员,以便作好议事准备。凡提交会议的议题,有关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第十二条凡未经会前审定的议题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
第十三条学院分党委会议在研究讨论问题时,分管的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要讨论的事项,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第十四条学院分党委会议研究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会议讨论做出的决定,应逐一表决,且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若某些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应缓作决议,进一步调研、充分协商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校党委领导。
第十五条要有详细的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与会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或建议。会后由主持人负责向其通报会议及决议情况。
第十七条学院分党委会议的决定和决议,必要时应及时向校党委汇报,或传达至全院党员。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为维护会议决议的严肃性,凡经学院分党委会议研究做出的决定,必须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任何人无权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学院分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全体与会人员应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院分党委会议汇报。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学院分党委会议复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学校党委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机械分党委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工作责任清单
一、院级领导班子建设责任
(一)思想建设
1.学院分党委每两周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安排,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继续深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进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专题学习。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4.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组织建设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学院分党委会会议制度、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
2.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合理,抓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工作积极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谈心交心,沟通工作、交换意见。
3.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4.以党建带动团建,加强团的建设,做好学院基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
(三)制度建设
1.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贯彻落实学校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意见,进一步完善学院各项工作制度。
2.严格执行《山东交通学院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学院领导密切联系师生,建立领导班子联系新进教师、党外人士及班级制度。
(四)作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改进工作作风。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落实学校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党性修养和党性意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好重要关口,严格设备购置、科研课题、财务报销审核、签字手续。
2.调整学院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3.严格执行学校党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4.学院分党委书记经常与党政班子成员交流,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改进。
5.加大党内监督力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学院分党委书记要加强与党员领导干部的沟通交流,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谈心谈话活动。
6.在党员师生中长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责任。
三、基层组织建设责任
(一)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和教工支部、学生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配思想过硬、业务素质高的党务工作者担任党支部书记。
2.加强新一届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学生党支部选配专人总体负责、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二)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提高党员参与党的工作的积极性。
2.树立典型,评选、宣传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支部建设。
4.严格执行《山东交通学院书记讲党课制度》,学院分党委书记每学期为全体师生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5.党费由支部书记每月按照相关制度收缴,并实行专项管理。
6.各支部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做好支部的党员统计,每半年上报汇总。
(三)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
1.经常性的开展党员教育,通过党课、专题讲座、实践活动等各种方式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2.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责任。
3.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活动,依托泉城义工开展党员先锋示范活动。
4.加强学生党员的爱国、诚信、纪律等教育。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5.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四)发展党员工作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照党委组织部的要求,有计划的发展党员,确保程序严谨、手续完备,保证质量、发挥作用。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要规范,每年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3.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分党委会专题会讨论发展党员工作。
四、干部队伍建设责任
1.加强学院干部管理,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力度。注重干部业务水平与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谈话。督促学院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按时完成网络教育培训学时。
2.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工作列入党政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对人才引进工作,列入党政班子专门研究。
3.关心支持高层次人才,培养优秀青年人才。
4.团结党外人士,充分发挥党外人才的作用,为学院发展服务。
五、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
1.建设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切实掌握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坚持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专人负责。
2.开展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严格执行教职工每周三下午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提高思想和义务素质。
4.坚持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加强青年教工的业务技能培训。
5.以教研室为单位,经常性开展专业知识学习活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调动教授及博士的专业优势,做好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6.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和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特殊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7.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社会调研、爱心家教等活动。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大学生思想动态。
8.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完善学院网站建设,通过主流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做好内外宣传工作。创设微信公众平台,传播正能量,多方面发挥思想宣传作用。走出校门,到各兄弟院校和中学,进行实地宣传,大力建设优秀生源基地。
9.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络舆情工作,配合学校完成重大舆情的决策实施处置并跟踪处置结果。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化解本院各类矛盾纠纷。
五、群团统战工作
1.严格执行《山东交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鼓励教师提交高质量的教代会提案,有效表达教职工合理诉求。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或审议,并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畅通意见征集渠道,解决好教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工会组织健全,按时换届,做好工会各项工作。依托各种形式面向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使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组织师生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和谐愉悦的工作氛围。
3.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团员青年教育实践活动。选树青年典范,做好学校各类优秀先进典型推荐工作。创建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开展有利于各类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活动,扩大团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4.将统战工作列入学院党委工作议事日程,不定期组织党外人士集中交流和召开座谈会,强化对党外人士的引导,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作用。关注少数民族学生,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党建任务清单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根据学校安排,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学院行政领导的选拔和配备工作,配备齐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充实和加强分党委领导班子,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分党委等会议制度,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分党委会,有针对性讨论并解决学院重大事项。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根据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学院分党委每两周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利用周三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思想素质;根据学校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师生党员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领会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在理论学习之余,依托“泉城义工”品牌志愿服务活动,面向学院全体党员开展“讲奉献、担责任”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党员积极投身泉城义工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廉政品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党员干部主动适应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新常态”,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设置学院分党委书记接待来访日,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沟通渠道畅通,了解把握师生思想动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师生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密切院党政领导与广大师生的联系,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化解学院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师生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建设
根据学校党委安排,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学院实际合理设置学院所属党支部,指导党支部建立健全支部委员会;扎实做好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和管理工作,为学院党建工作的开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对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和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支部书记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提高他们对党务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和管理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和党费补缴工作;准确统计党员信息并及时上报党内统计报表;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有计划的发展党员;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班;做好师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分党委内部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山东交通学院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会议制度》、《山东交通学院工程机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召开相关会议的规则和程序,规范和明晰党政联席会、分党委会等各类会议的内容和议事规则,规范和明晰各类会议的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山东交通学院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三会一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学校“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建立《山东交通学院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等系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五、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
严格落实《山东交通学院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三会一课”制度》,联系支部的分党委成员定期督导支部“三会一课”的执行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党政联席会、分党委会、学术委员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研究重大问题、事项均按程序进行,并做好会议记录;各支部、支部委员、分党委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本年度的民主生活会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
六、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加强教风学风和师德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认真总结学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推进作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创建风清气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引导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勇于承担艰难困苦的工作任务,为群众树立榜样,带领广大群众在学校人才培养改革、学校综合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中展现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党员的先进性。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教育读本、张贴宣传栏、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加强群团工作
健全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工会的作用,依托各种形式面向教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使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健全学院各级团组织,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有利于各类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活动,扩大团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九、加强统战工作,创建和谐工作氛围
根据学院领导班子和教师政治面貌结构的实际情况,加强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列入学院分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加强与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领导干部的统战意识。通过制度和各类会议程序规则,规范党内外领导干部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领导干部的作用和积极性,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第四章工作制度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学院分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的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进一步促进学院分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完善学习组织,健全学习制度
1.完善学习组织。学院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包括:学院分党委班子成员、分党委委员、各教工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
2.落实学习计划。根据学校党委发布的院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好学院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每学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
3.做好学习记录。按年度对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学习记录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人员名单、学习内容等等。由专人做好记录。
4.加强宣传报道。每次学习后,及时通过学院网站、“机械采风”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报道,推广学习经验,带动学院广大教职工学习。
二、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
1.以理论学习为主要内容。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教育系统有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学校重大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精神等方面的内容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
2.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精心安排学习主题,深入开展集体学习讨论和交流。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也可利用专题录像、网络在线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
3.以个人自学为基础,以专项调研为途径。根据学习需要,认真选定学习书目,明确成员自学要求。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深入一线、深入师生,开展专题调研。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学习成效
1.学院分党委书记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争当“四个看齐”、“四个自觉”模范,不断增强学习的紧迫性、主动性、自觉性,切实把学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每位成员都要自觉把学习当作工作的先导,强化学习意识,处理好工学矛盾,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做到集体学习有准备、有讨论、有笔记,个人自学有目的、有思考、有心得,专项调研有主题、有重点、有报告,努力提高自身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3.学院各教研室等单位依照中心组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谈心谈话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内生活的意见》(鲁交院党发[2016]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学院分党委研究,决定健全和完善工程机械学院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心谈话范围
建立健全党内定期性的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制度,学院分党委书记与单位班子成员之间、学院分党委书记与分党委委员之间、学院分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之间、学院分党委书记与正科级干部之间、学院分党委书记与学院师生党员之间,每年必须开展1次以上谈心谈话。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学院分党委成员之间、学院分党委成员与各党支部书记之间、学院分党委书记与正科级干部之间、学院分党委成员与学院师生党员之间,每年均应开展1次以上谈心谈话,打开天窗说亮话,推心置腹交真情,敞开心扉剖思想,开诚布公严批评。
二、谈心谈话目的
(一)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干部、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于教工及学生自身存在的困难,尽可能帮助解决;对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党员行为,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各项工作。
三、谈心谈话方式
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采取形式多样的谈心方式,采取“一对一”的促膝谈心、登门谈心、电话谈心、网上谈心等方式。
四、谈心谈话内容
分党委将谈心与单位发展、岗位工作、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相结合,努力做到找准问题、凝聚人心、促进发展。
(一)谈心与单位发展相结合:广大党员围绕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展开谈心交流,积极为单位献计献策。
(二)谈心与分党委建设相结合:分党委书记通过与党员、群众的谈心活动,积极查找党支部自身建设的不足,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谈心与党员自身素质相结合,每个党员要自觉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众的了解、理解、信任。
五、谈心谈话要求
分党委要求,在谈心过程中,党员要实事求是地认识自己、评价自己,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深刻剖析在党性及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诚心诚意听取意见,沟通思想,促进团结,提高自身素质。
(一)谈心前要有准备,想清楚谈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
(二)谈心时要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别人的述说。
(三)谈心中态度要诚恳,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真心实意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四)谈心结束,要表示感谢。
(五)通过谈心如发现有关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或党员干部与党员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有利于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六)每次谈心都要填好谈心记录表。党支部在年终收齐表格,进行总结、评比,发扬先进,改进不足。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分党委委员会建设,切实发挥分党委委员会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构成
1.分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邀请学校领导参加,分党委委员应全部参加,并吸收非党员学院领导列席会议,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详尽记录;
2.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3.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各位分党委委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二、分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况;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4.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5.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6.针对征求到的学院职工群众的意见,学院分党委委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8.需要列入分党委委员民主生活会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分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1.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方案,确定重点议题,提前告知与会人员;
2.学院分党委委员要做到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准备好个人书面材料;
3.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应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1.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用整风的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2.分党委成员应从学院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党的事业,为党的工作着想,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措施,以实事求是,开诚布公,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严于律己,不护短,不遮掩;
4.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会或工作会。
五、民主生活会落实工作
1.对民主生活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
2.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照会议决议,督促尽快落实;
3.对会议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要上级组织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六、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或根据要求和上级的安排随时召开,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报上级组织同意。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为保证我系党员组织生活会落到实处,特制定《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会、总结会,不能脱离实际空泛议论,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每次会议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四、每位党员都要根据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的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对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参加会议的党员,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其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尤其是批评意见。
五、开好组织生活会,必须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同志首先都要严以律己,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要讲党性、讲原则,不能只顾情面、迁就照顾,要克服好人主义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被批评的同志要欢迎别人批评,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分党委成员在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担责任,虚心接受批评。
六、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应严格按照党委组织部或系分党委的统一安排。
七、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会中做好记录,会后做好总结,指出要求提出不足并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及时上报组织部。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三会一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应当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贴近中心工作,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三会一课”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党支部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等。
(三)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者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教育;党规党纪与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教育;科学文化历史知识教育等。
三、时间安排
(一)“三会一课”活动应当定期进行。
一般应当1~2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者支委扩大会议;1~2个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1~2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组织。
“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应当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具体要求
(一)服务中心工作。
“三会一课”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进行,要有鲜明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二)精心组织安排。
“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走形式、走过场。
(三)完善有关制度。
各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要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四)党员要自觉参加。
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3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属于正式党员的,要取消优秀党员评比资格。
(五)加强监督检查。
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解决。
(六)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如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保持经常联系。
工程机械学院选拔任用“党建导师”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教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学生支部党建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创新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工程机械学院现制定选拔任用“党建导师”工作制度。
一、基本目标
聘请学院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道德情操的教工党员教授作为学生党支部的“党建导师”,以“补充、务实、推动”为基本原则,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专业学习、科学研究、道德教育等活动,推动学生支部党建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具体实施
1.学院发布选拔“党建导师团”选拔通知
2.教职工党员报名参加
3.学院组织人员进行遴选并公布结果
4.教职工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导师进行指导和教育工作
5.对党建导师进行年度考核
三、工作要求
“党建导师团计划”是学院大力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从学校党建、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学院党员及普通学生思想特点、实际需求,集教师、学生双向教育、管理于一体的党建思政特色工作,请学院全体教工党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为建设学院学习型党支部的长效机制做出积极贡献。
工程机械学院选拔任用“党支部助理”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给学生党员提供锻炼平台,创新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工程机械学院现制定选拔任用“党支部助理”工作制度。
一、基本目标
遴选优秀学生党员担任教工党支部工作助理,以“协助、服务、成长”为基本原则,协助教工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使骨干学生党员在协助教工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自身的继续教育,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具体实施
1.学院发布选拔“党建工作学生助理”选拔通知
2.骨干学生党员报名参加
3.学院组织人员进行遴选并公布结果
4.学生党员担任教工党支部工作助理进行工作
5.对党建工作学生助理进行年度考核
三、工作要求
“党支部工作助理”活动是学院大力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从学校党建、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学院党员及普通学生思想特点、实际需求,集教师、学生双向教育、管理于一体的党建思政特色工作,请学院优秀学生党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来,为建设学院学习型党支部的长效机制做出积极贡献。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院分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密切学院分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院分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是新形势下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进一步改进学院分党委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学院分党委领导班子与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职责
1.学院分党委委员要及时、认真贯彻学院分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学校党委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联系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学院分党委委员要到联系党支部了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学院党建工作及学院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学院分党委委员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主题教育等活动。
4.学院分党委委员要和联系党支部书记、委员谈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5.学院分党委委员要到联系党支部督查支部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学院分党委会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三、分工安排
单绍福(学院分党委书记):联系工程机械党支部、学生第一党支部。
周颜玲(学院分党委副书记):联系机械制造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
吴承格(学院分党委成员、保密委员):联系材料加工党支部、学生第三党支部。
张琳(学院分党委成员、群工委员):联系管理党支部、学生第四党支部。
工程机械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民主评议党员文件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党支部为单位,优秀等次的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20%。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对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否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期交纳党费;
3.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4.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是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创新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否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
四、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按以下程序开展。
1.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2.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可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相互进行评议,最后由每个党员填写评议表。评议时要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民主评议会议可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参加。
3.组织评定。党支部对党员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结果、现实表现等进行梳理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给予鼓励表扬,对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织处置。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评议等次。评议材料一律由党支部统一存档。
五、评议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基层党组织重要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开展。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评议,严格掌握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思想工作,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
3.强化监督指导。学院分党委将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要求重新组织评议,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工程机械学院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与党员群众沟通的渠道,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对象
工程机械学院各党支部班子及成员。
二、评议内容
开展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议,特别是对工作成效进行评议,重点是: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情况。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动本单位工作的情况。
(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守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或多数党员认为有必要评议的情况。
三、评议实施办法
根据评议对象的岗位职责,将德、能、勤、绩、廉、学等项评议内容适当量化,分项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
党员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和程序:
(一)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由学院分党委听取学院教职工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二)述职测评。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之后,在全体党员中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特别是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
(三)座谈评议。召开教职工党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进行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形成评议意见。对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和座谈评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形成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评议意见,综合评议结果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报学院分党委审定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反馈。
(五)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次评议的述职内容。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布。
(六)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要把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的评议结果作为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议结果为“差”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的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将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调整。
工程机械学院党员教师行为规范
为规范工程机械学院党员教师行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师的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质量意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政治行为
第一条 坚定政治方向。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业务知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严守党的秘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发表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不一致的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政治谣言,不传播小道消息;坚决抵制拉票、恶意告状、造谣诬陷等行为。
第三条 维护工作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各项决策部署,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坚决执行的同时,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不准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严禁用过激行为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表达诉求。
第四条 遵守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不参与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不参与违法建设。
第二章 廉政行为
第五条 严守廉政规定。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执行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办法,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第六条 严禁大操大办。严禁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等活动;严禁以乔迁、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名目借机敛财。
第七条 严禁非法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娱乐活动,远离“牌局”;更不准在工作期间、公共场所打牌赌博;严禁与管理或服务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打牌、赌博活动;严禁参与色情、迷信、吸毒、邪教等活动。
第八条 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 “三公”管理
第九条 严禁公款吃喝。若因工作确需加班的,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并向学校审批后,可在学校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准在工作日和值班(值日、值周)期间饮酒,禁止在任何时间酗酒。严禁将办公和个人消费转嫁管理或服务对象,授意、要求或默许管理或服务对象为其买单。
第十条 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擅自驾驶公车,禁止酒后驾车。
第十一条 提倡轻车简从。领导及教师异地出差或外出学习,不得搞迎来送往,不允许为其举办饯行、接风和专门看望等活动。
第十二条 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听课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组织到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开会或从事其他活动。
第四章 岗位纪律
第十三条 严守作息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上班时间不准随意离开校园,有事外出要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理公务、考察学习,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提前告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去向以及返岗时间。外出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本学院的工作联络。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向批准的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打牌、看影视、炒股、聊天、网购以及看小说等行为;严禁工作时间玩手机;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严禁穿拖鞋进校园;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五条 严肃会议纪律。对于学校、学院召开的会议,要准时参加,不准随意派人代会,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在参加会议、政治学习、听课、听讲座等活动时务必将手机调至静音,严禁在参加活动时随便讲话、打瞌睡、离席走动、打电话等,不看与活动内容无关的书报,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严格值班考勤。执行领导带领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每天要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并将领导干部值班表和教师值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严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手段,提升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章 履职规范
第十八条 严格依法从教。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不得向家长、学生索要钱物,不得接受家长、学生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各种形式的宴请,不得向家长、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在校外兼职兼课,坚决抵制有偿家教。
第十九条 优质服务。禁止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言语粗暴,态度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力所能及地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要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 妥善处置文件。学校下发的通知、文件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有条不紊、及时转办交办;对上级通知和教师、学生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迅速按领导指示转告有关科室和人员及时办理或处置。
第二十一条 待人热情服务周到。接待家长、学生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解答、耐心办事、礼貌相送;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家长、学生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第二十二条 处置信访积极妥善。对涉及社会群众、家长、学生利益的来信、来电、来访,要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处理,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尽快办理,确保不拖延、不积累、不上交;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不激化矛盾,不因自身原因诱发越级访、重访、缠访。
第二十三条 着装打扮得体。校园内,男教师不袒胸露背,不穿短裤背心,不留长发、长胡子;女教师不穿超短裙,不穿过露、过透服装,发色适宜,不涂脂抹粉,不戴夸张的饰品。保持端庄稳重、精神饱满;严禁在办公室架脚、跷二郎腿,保持良好的形体姿态;接打电话要使用普通话,做到亲切和气。
第二十四条 维护教师形象。教师之间要讲团结,讲宽容。严禁教师之间吵架、打架,避免把教师之间的矛盾暴露在学生面前。诚恳待人,不背后议论其他同事,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新老教师要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维护教师形象和集体的荣誉。要有主人翁意识,关心爱护学校,尊重、支持领导开展工作。凡要求学生遵守的纪律、制度,教师要首先遵守,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第二十五条 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要举止文明,谦虚礼让,自觉维护社会秩序。要尊老爱幼,孝敬长辈,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第六章 教学规范
第二十六条 课前准备充分。提前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检查教材、教案、教具是否准备就绪。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代课、停课。
第二十七条 课中认真教学。上课中间不无故离开教室。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学生发言时要耐心听取,不要随意终止或打断学生的发言,学生发言完毕后,要作鼓励性评价。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在课堂内批评学生时要诚恳,做到恰如其分。严禁在课堂内用讽刺、挖苦的语言教训学生,不得将学生撵出课堂。按时上下课,保障学生的学习和休息时间。
第二十八条 课后耐心辅导。凡布置的作业必须有批改、有讲评,提倡面批。经常深入班级辅导学生并耐心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认真做好对学生的评价。
第七章 办公环境
第二十九条 搞好环境卫生。搞好办公区域的美化、净化,营造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卫生区和办公室做到每天打扫,室内不得乱堆乱放,墙上不得乱贴乱挂,桌面物品不得过多过杂,教学资料和办公设备要摆放有序,随时整理。
第三十条 遵守校园秩序。校园内,严禁吸烟。办公室内保持肃静,不准从事与办公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准大声喧哗、说笑打闹,不准高声呼叫,不准进行跳舞等其它娱乐活动,不准吃零食,不乱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
第三十一条 树立节约意识。爱护公用设施,减少能源消耗;提倡无纸化办公,尽量使用正反面打印;减少空调使用,严格控制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 26℃,冬季确需开空调的不得高于 25℃,无人时不开空调;提倡自备水杯,减少一次性杯具使用;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断电、拧紧水龙头。
工程机械学院学生党员行为规范
为加强我院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更好地规范我院学生党员的行为,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学生党员行为规范细则,要求全体学生党员认真遵守。
一、认真学习理论,坚定理想信仰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实践中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带头学好“两课”,积极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
二、坚定政治立场,增强组织观念
增强政治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其他党内活动,不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切实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主动按时交纳党费;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对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出现有损党的形象、有悖党员信仰的言行。
三、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模范作用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在日常生活中密切联系群众,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同学的知心朋友,主动做同学的思想工作,关心同学,热心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在思想工作的实践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既要团结同学,又要坚持原则。
四、刻苦钻研业务,养成优良学风
把热爱祖国的激情转化为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报效祖国的动力,勤奋学习、勇于钻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扎实掌握专业知识,努力提高创新能力,积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争创优良学风;志存高远,胸怀宽广,自觉服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为人民服务。
五、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文明素质
加强自身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用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处理个人生活问题,做品德高尚的人;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畏艰难的优良传统;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忠诚老实、诚实守信、襟怀坦白、表里如一、大公无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学习、考试、论文、就业等方面不弄虚作假,在荣誉面前不计较个人利益和得失。
六、勇挑工作重担,发扬奉献精神
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带头处理好业务学习和社会工作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不患得患失,不拈轻怕重,不谋取私利,不搞花架子;热心为同学服务,肯于奉献,不骄不躁,不怕困难,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七、模范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秩序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发扬集体主义精神,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宿舍生活秩序及校园环境秩序,爱护公共财产,增强环保意识。在外事活动中,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
八、敢于开展批评,自觉接受监督
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善于明辨是非,敢于坚持真理,对学生中的不良倾向勇于开展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敢于正视缺点,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批评中加强自我教育,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关于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的决定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中共山东交通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分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一、分党委对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分党委书记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领导本学院的发展党员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提出本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定期主持分党委委员会会议,检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3.主持召开分党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根据规定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4.经常督查、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5.认真处理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来信,组织查处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
(二)分党委副书记的责任
1.协助书记做好本学院的发展党员工作,具体负责本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对本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负直接责任。
2.结合实际,组织各党支部制定党员发展初步计划,经书记审核后提交分党委会讨论。
3.主持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安排、部署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各党支部具体工作。
4.了解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指导做好培训、教育、考察、写实、接受、转正等工作。
5.指导分团委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6.经常与支部书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听取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分党委组织委员的责任
1.根据上级的要求,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全年发展党员计划。
2.指导、督促、检查培养联系人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联系、教育和考察工作。
3.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党校举办的培训班。
4.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材料预审工作;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公示工作。
(四)分党委其他委员的责任
按照分党委的分工和安排,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相关工作,所有分党委成员都要关心、支持本学院的党员发展工作,在讨论党员发展的分党委会议上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
二、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1.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及时召集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初步人选;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
3.对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组织召开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并报分党委审查。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责任
1.在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指导、督促培养、考察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负责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形成文字材料向党支部汇报。
3.负责做好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其他材料报分党委审查。
(三)培养、考察人的责任
1.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进取,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学院分党委、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的成长情况,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或《预备党员考察表》,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具备入党或转正条件时,及时向学院分党委、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或转正的建议。
(四)入党介绍人的责任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了解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2.对被介绍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向其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3.实事求是地指出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入党志愿书》中认真填写介绍人意见。在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如实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三、责任追究
(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关责任人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不同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分别予以责成检查、通报批评、处分。
1.违反党章规定,降低党员标准,把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的。
2.对发展对象不考察或考察不细,以及向党组织提供假情况,把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发展入党,造成严重影响的。
3.授意、指使下属人员弄虚作假发展党员的。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
5.对本学院下级党组织在党员发展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
6.对人民来信来访不认真查处,或者将人民来信材料转给、泄露给被反映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7.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使符合入党条件的人不能入党的。
8.党组织的领导成员集体作出错误决定发展党员的。
9.对发展对象不公示,不按期审批党员,丢失发展党员有关材料的。
(二)追究责任的程序
对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采取下列程序:
1.属于分党委、党支部一般责任的,由分党委研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有违纪行为的,上报学校纪委,由纪委负责追究责任。
2.属于分党委主要领导责任的,由分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党委组织部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有违纪行为的,由纪委负责追究责任。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机械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院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学生党员在学生中起着政治核心作用,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学生党员是联系学生的桥梁,团结广大团员青年的纽带,应积极协助和支持学校、学院各级党组织、团组织的工作,成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先锋队。
二、基本目标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3.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提高党员的活动能力。
4.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使学生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坚持党员标准,保持先进性,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2.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必须紧密联系学校人才培养、学院工作实际以及学生党员的思想实际,区别情况,分类指导,使学生党员成为学院的优秀分子。
3.坚持制度规范的原则。严格的规章制度是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有效约束党员思想行为的重要保证。必须建章立制,认真执行,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制度落实。
4.坚持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思想教育是提高学生党员素质的关键,组织管理是搞好思想教育的保证,二者紧密相联,不可分割。
5.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使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真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
(1)政治理论教育。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党规国法、形势政策教育等。
(2)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党的建设基本理论,党的组织原则,党内生活的基本制度、规定,党的历史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增强党性观念。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我们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需要广大党员模范地执行。这就需要广大党员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党的方针、政策,使党的方针、政策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4)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要组织党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了解和熟悉经济建设的环节和经济活动的规律,提高广大党员为国家建设服务的本领。
(5)上级有关文件、重要讲话精神和工作部署安排等。
2.引导履行权利与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并为党员行使权利创造必要的条件。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学生党员必须编入学生党支部,保障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党员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主要体现在组织党员参加党的各项活动上,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使每个党员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员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缴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缴纳党费,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费必须于每月8号之前由本人交给党支部,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7.严格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学生党员由于入学、毕业等原因,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五、方法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2.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开展的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党员义务与社会责任的一系列活动。
3.谈心活动。学生党员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4.典型激励。发挥榜样力量。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挖掘、培育先进学生党员典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宣传板等宣传阵地,开辟专栏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典型事迹,从而发挥榜样力量,激发学生党员见贤思齐,促进上进。
5.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组织民主评议时,一般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出党员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民主评议中要解决的问题,讲清民主评议的目的和要求,营造民主求实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引导,既要防止不敢批评的“老好人”,又要防止个别人员泄私愤。同时,对评议的意见建议,支部要认真加以分析,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不断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党员队伍建设。
六、党员教育管理实施
实施党员教育管理,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讲求针对性和教育实效;以正面教育、自我修养为主;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相结合起来,做到“双管齐下”。
1.调查分析,摸清情况。党支部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学生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分析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
2.制订计划,明确任务。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支部学生党员队伍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以使党员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教育时间、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三落实。
3.检查落实,信息反馈。学生党员教育计划实施后,党支部应经常检查执行的情况,收集反映,掌握动态,以便随时充实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4.定期总结,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每年要总结一次,对经验、教训、成绩、问题都要找出来。
工程机械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办法
为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质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保证新党员质量,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措施,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着力从优化结构、健全机制、严格程序、强化教育方面入手,把“入口”作为切入点,优化党员队伍,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党的建设和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一)有共产主义理想,有奉献精神;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积极要求入党,主动汇报思想,决心履行党员义务;
(四)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五)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
(六)在工作、学生、生活方面能起到带头作用;
(七)其他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内容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他们的素质,使他们尽快地成熟起来,真正具备党员的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要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一)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
(二)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和教育;
(四)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六)其他学校、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的教育内容。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形式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从实际出发,研究培养教育对象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使入党积极分子乐于接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良好的教育,提高教育的效果。
(一)指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负有直接培养教育的责任。作为培养联系人的党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
①培养联系人要充分利用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言传身教,对其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深刻了解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懂得为什么要入党,怎样争取入党。
②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他们做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能力。并向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转达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反映,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自己的成绩、缺点和错误,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③培养联系人应将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写入《山东交通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工程机械学院党员发展培养考察记录本》。培养联系人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取得党支部的指导。同时,还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建议将其列为计划发展对象。在其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对象后和双方自愿条件下,培养人即成为入党介绍人,并须担负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培养人确定以后,无特殊原因,不应随意调换。
(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①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有选择地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使他们在党内生活的环境熏陶中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
②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各种综合素质拓展活动。开展活动,有利于激发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和学习热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竞赛、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竞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等,在党员的带领下一起参加党员责任区(宿舍)、党员联系群众、等活动;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他们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活动中,接受教育和锻炼,培养其责任意识和模范意识,提高其个人综合素质。
(三)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实际情况,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团活动、社会工作或让他们完成一些比较艰巨的任务,在实践中,使他们深刻领会贡献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断地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长知识和才干。当然,党组织也要注意保护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热情,从他们的实际能力和特点出发,循序渐进。
(四)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等情况,有助于加深党组织对其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们更快地进步。同时,这也是培养他们严格的组织观念的重要措施。党组织应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认识等等。党组织要认真对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热情耐心地帮助他们成长进步。
(五)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写好思想汇报。
一般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至少应每季度书面汇报一次,汇报的具体内容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言。如对党的号召或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有什么认识和想法,可以在汇报中阐明自己的态度,写清楚自己存在什么疑虑和理解不清的问题等;如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章,可以把自己受到的教育、体会和认识写给党组织,如遇重大事件,或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可以把自己的态度、立场,以及如何对待和处理问题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写思想汇报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思想汇报要有感而发,结合自己的实际,切忌空话连篇,作表面文章。②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态度要端正,讲心里话,说真情况,摆正个人同组织的关系。
(六)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党支部要定期通过培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也可以通过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情况汇报来了解情况;还可以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研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七)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心愿”清单。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的过程性考察,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心愿”清单,通过清单进行对照,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自我督促、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内容
(一)考察政治立场。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在重大思想斗争中的表现。
(二)考察思想觉悟。主要考察他们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等。
(三)考察现实表现。主要考察他们是否能结合自己的专业学习和日常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能刻苦学习专业知识,认真负责做好工作,自觉培养各方面的实践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主要考察他们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对于那些曾经违犯政纪国法的同志,要了解清楚他们是否有了正确的认识和改正的表现。
(五)考察群众观念。主要考察他们是否广泛联系群众,是否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否坚持原则,是否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斗争。
(六)还要考察他们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方法
(一)日常考察。即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可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向群众了解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
(二)任务考察。即有意识地分配给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们组织一些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观察其表现。
(三)活动考察。即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心得体会,思想反映。
(四)关键考察。即观察和了解积极分子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这种关键时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积极分子的觉悟程度。
附:工程机械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心愿”清单
附件:
基本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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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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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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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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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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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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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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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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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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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 |
内容 |
心愿目标 |
自评情况 |
审核 |
备注 |
政治思想方面 |
完成一期党课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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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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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一篇思想汇报(每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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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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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表现方面 |
学业成绩(最近连续两学期综合测评前50%,无挂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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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学习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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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卫生(每月平均成绩95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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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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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纪律方面 |
上课出勤(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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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部、自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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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寝(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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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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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校规校纪方面(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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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方面 |
积极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每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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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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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一次学术科技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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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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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一次文体艺术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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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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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工作职责(每月完成一次工作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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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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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一次学生助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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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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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排的工作或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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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心愿”清单
复核:培养联系人 班主任/辅导员 支部书记
(*项为选修项。)
第五章廉政建设
工程机械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推行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保证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工程机械学院实际,特制定党务政务公开试行办法。
一、党务政务公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全院工作运行机制,扩大党员群众对全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为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
二、党务政务公开原则
推行院务公开,应内容真实,注重实效,有利于加强和改进本系的民主管理工作,有利于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建设,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除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不允许公开内容外,党务、政务工作内容应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一)党政领导岗位职责及职责履行情况
1.领导履行岗位职责及分工协作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行政决议、决定情况;
3.议事规则执行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落实执行情况;
4.制定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工作完成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二)党务工作公开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情况;
2.分党委的工作计划目标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党内各项民主制度及落实执行情况;
4.发展党员及教育管理情况;
5.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参与党内活动和缴纳党费等情况;
6.党员民主评议、党内先优评比及奖惩情况;
7.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
8、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参与情况;
9.党员联系学生班级及特殊学生情况;
10.开展干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情况等;
11.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公开内容
1.办学思路、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2.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及改革实施方案情况;
3.需要由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监督执行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
4.财务年度预算、决算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5.大型设备招标及大宗物资采购情况;
6.师资引进及学科建设规划情况;
7.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8.科研、科技服务及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9.教师职称评聘及学术梯队建设情况;
10.学生招生及就业情况;
11.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政务公开主要形式和程序
(一)党务政务公开主要形式
1.在醒目和群众集聚位置设立公开栏并设意见箱;
2.召开各类专题会议或以文件形式公开;
3.利用手机短信、内部局域网等方式进行公开;
4.通过教研室征求意见或建议形式予以公开。
(二)党务政务公开程序
党务政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政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五、党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由纪检委员和各方面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着重检查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范围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做细反馈落实,公开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以适当方式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工程机械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洁的规定
为进一步搞好工程机械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建设,特做如下规定,望全体班子成员严格遵照执行,并请领导和广大群众检查监督。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和交往中特别注意维护教师、党员的形象。
2.严禁在招生、分配、人事调动、干部任用、职称评定、组织发展等工作中以权谋私、行贿受贿。
3.在对外交往及接待工作中,提倡节俭。接待对象、规格由党政联席会议或院长确定。未经研究同意,个人邀请人员来校活动,费用由个人负担。
4.党政领导外出公差、开会、学习等活动,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超标准花费一律由个人负担。
5.党政领导在参与经济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各种形式的佣金、回扣及礼品。
6.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各项开支均须主管领导审批,重大开支要集体研究,不得越权审批。
7、党政领导要认真搞好廉政建设,克己奉公、不谋私利,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定,自觉遵守群众监督。
8.党政领导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9.党政领导班子每年要总结勤政廉政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工程机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工程机械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分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与考核。教职工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率不低于85%。
(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没有被司法机关直接查处的案件。
二、责任方式
(一)以责任承诺的方式签约,此“责任书”对责任人具有约束力。
(二)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 思想教育
1.分党委及时传达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
2.党政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并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
3.分党委要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活动及反腐倡廉的基础知识测试。
(二)制度建设
1.在制定工作计划中,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分管的教学、科研、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坚持做好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3.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
4.分党委坚持开好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戒勉,防患于未然。
(三)责任实施
1.努力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重要项目的决策、大额资金的运行,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作用。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坚持择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决做到遵守财经纪律、资金运作规范、收支帐目公开、严禁设立“小金库”。
3.建立案发部门领导报告案情、分析原因和落实整改措施的责任制度,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四、责任考核
(一)分党委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予以总结。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
学校党员干部若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要求,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有关奖惩条例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自签约之日起实施。(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机械学院分党委 工程机械学院